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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观点 | 雷宇:大气污染治理进展与展望
来源:环评云    点击次数:515次    发布时间:2024/4/28


落实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推动空气质量改善

2015-2023年间,我国空气质量改善成效显著。全国PM2.5年均浓度自46μg/m³降至30μg/m³,我国用7年时间实现了美国30年的PM2.5浓度降幅,这得益于大气污染防治各项重点任务的部署落实:

在能源结构优化调整方面,煤炭消费总量得到有效控制。2022年能源消费总量增长29%(相比2013年),但煤炭消费量基本持平,煤炭消费占比由67%下降到56%;清洁能源替代发展迅速,2013-2022年清洁能源增量7.5亿吨标准煤,占能源消费增量的60.5%;我国的光伏、风电装机容量均位列全球第一。

在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方面,钢铁、焦化、玻璃等产业集中度和装备水平明显提升,布局不断优化,行业整体利润水平大幅改善。淘汰落后化解一大批过剩产能,截至2022年底全国累计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钢铁3亿吨、水泥4亿吨、煤炭10亿吨,1.4亿吨地条钢清零。

在交通结构优化调整方面,推动汽车排放标准从国四逐步升级到国六,单车氮氧化物排放量比国三下降90%以上,排放控制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全面实施国六汽柴油标准,结束了我国油品质量标准长期落后于排放标准状况;新能源汽车推广世界第一,2022年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超1300万辆,约占世界保有量的50%。

在强化多污染物减排方面,全国10.6亿千瓦、94%的煤电机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建成世界最大的清洁煤电体系,钢铁、焦化、水泥行业及锅炉超低排放改造也同步有序推进;强化挥发性有机物(VOCs)全流程、全环节综合治理,开展无组织排放排查整治、VOCs集中治理、非正常工况废气排放控制等工作。

但当前我国PM2.5和O3浓度水平与发达国家及WHO指导值均有较大差距。为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继《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后,2023年11月我国第三个国家级大气污染治理行动计划《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印发实施,强调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减少重污染天气和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为重点,明确PM2.5浓度下降目标,坚持系统治污,大力推进产业、能源、交通结构调整,突出氮氧化物、VOCs等多污染物协同减排;强化联防联控,优化调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范围,以9项重点工作任务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强化大气环境管理,助力实现美丽中国建设目标

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面向美丽中国的要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提出“十四五”深入攻坚,实现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十五五”巩固拓展,实现生态环境全面改善;“十六五”整体提升,实现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的任务安排。因此,应面向美丽中国的要求谋划“十五五”空气改善目标,并不断推动“美丽中国”与“健康中国”建设目标的有效衔接,实现大气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需要在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开展工作:

1、强化双碳行动对空气质量改善牵引驱动

坚持以美丽中国目标和碳达峰碳中和战略为双牵引,持续强化大气污染治理,实现PM2.5和O3污染协同控制以及与碳减排的协同;2035年后,在碳达峰迈向碳中和进程中,逐步深入推进以降碳为主协同带动减污,进而改善空气质量。

2、持续推进结构调整与协同减排

以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和“双碳”目标为双牵引,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扎实推进产业、能源、交通绿色低碳转型;加大NOx和VOCs减排力度,重点挖掘工业源、移动源减排潜力(NOx减排潜力主要来自移动源,水泥、钢铁等工业源;VOCs减排潜力主要来自工艺过程排放和溶剂使用源),加强PM2.5和O3协同控制。

3、完善大气环境管理体系

适时修订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和对应环境管理考核评价方法,采用更突出保护人体健康的评价考核指标;制修订重点产品VOCs含量限值国家强制性标准、在用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行业VOCs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污染治理工程和监测技术规范等,持续推动治污减排;充分利用现有环境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政策和统计、监测、监管能力,在其基础上统筹纳入碳排放管理要求,将应对气候变化要求纳入“三线一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制度体系,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统筹纳入生态环境监管体系,研究探索排污权交易与碳交易有效衔接政策机制。

久久为功,逐“蓝”前行。面对“十四五”以来大气污染治理的新阶段、新要求、新理念和新格局,应坚持系统性思考,以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为总抓手,不断优化目标、路径、计划及措施,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与美丽中国建设目标,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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