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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解读
点击次数:1616次    发布时间:2020/12/2

11月3日,生态环境部公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这意味着“冬防”正式启动。所谓“冬防”,即针对重点区域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多发、频发的情况,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2019—2020年秋冬季,我省关中8市(区)PM2.5浓度7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2.2%;重污染天数15.5天,同比减少8.5天,完成国考任务。今年秋冬季衔接“十三五”和“十四五”,事关打赢蓝天保卫战收官,大气污染防治备受关注。《方案》包含四部分内容,分别是总体要求、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全面完成打赢蓝天保卫战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两个阶段目标

按照巩固成果、稳中求进的原则,充分考虑疫情对2020年一季度空气质量的影响,将2020-2021年秋冬季目标设置为两个阶段。

阶段目标一:2020年10—12月,关中地区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65微克/立方米以内,各城市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平均控制在5天以内。

阶段目标二:2021年1—3月,关中地区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95微克/立方米以内,各城市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平均控制在15天以内。

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不仅是回应百姓关切,也是抓住了秋冬季攻坚的牛鼻子,从以往经验看,一两次污染过程应对不力,就有可能抵消全年工作成绩。因此,今年攻坚方案把重污染应对放在所有措施的首位,指导各地实施企业绩效分级分类管控,强化联防联控,精准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1.全面实施绩效分级差异化减排。鼓励环保绩效水平高的“先进”企业,鞭策环保绩效水平低的“后进”企业。原则上,评为A级和引领性的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可自主采取减排措施;评为B级及以下和非引领性的企业,应严格落实不同预警级别各绩效等级对应的减排措施要求。

2.高标准完成应急减排清单。各地应按时完成行政区域内相关行业企业的绩效定级工作,进一步完善应急减排清单,做到涉气企业全覆盖。按要求梳理确定涉及保障民生、保障城市正常运转或涉及国家战略性产业的保障类工业企业清单,并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对污染物排放低的小微涉气企业视情减少应急管控措施,避免对居民供暖锅炉和对当地空气质量影响小的生活服务业采取停限产措施。应急减排措施应细化落实到具体生产线、生产环节、生产设施,确保可操作、可监测、可核查。

3.积极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加强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工作,按照预案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采取应急减排措施。加强重污染天气区域应急联动。不断完善重点区域应急联动机制,建立快速有效的运行模式,保障启动区域应急联动时各相关城市及时响应、有效应对。

十大重点任务

今年的“冬防”方案处处体现着差异化的原则,同时强调精准,措施直击问题。

重点任务共10项,主要包括推进清洁取暖散煤替代工程、强化秸秆禁烧管控、严防“散乱污”企业反弹、有序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推进“公转铁”重点工程、加快推进柴油货车治理、落实产业结构调整要求、深入开展锅炉炉窑综合整治、持续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强化扬尘管控等。其中,2020年采暖季前,陕西省完成散煤替代73万户。

以西安市为例,秋冬季重点完成5大类别、21个重点工作、38项主要任务,每一项任务均规定了完成时限和工程措施。

五项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把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放在重要位置,全面分析“十三五”期间空气质量改善情况,树立底线思维,完成目标任务存在风险的要制定针对性措施。

2.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大价格政策、财政政策、信贷融资政策支持力度,汾渭平原居民“煤改气”2020—2021年采暖期天然气门站价格不上浮。

3.完善监测监控体系。加强秋冬季颗粒物组分监测和VOCs监测。

4.加大监督和帮扶力度。整合执法、监测、行业专家等力量组建专门队伍,做好监督帮扶工作,寓监督于帮扶之中。

5.强化考核督察和执纪问责。将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重点攻坚任务落实不力、环境问题突出,且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恶化的地区纳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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