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海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服务热线:
总经理:杨 工 13720553115
综合部:李 萍18792886360
咨询部:杨 工 13720553115
环评部:王 晨 18791042931
电 话: 029-87291685
地评部:王 博 13152022068
传真:029-87291685
QQ:407799038
企业邮箱:hailanghuanbao@163.com
地址:西安市新城区农机大厦(陕西省政府北门)四楼431室、432室、407室
生态环境部最新解读 | 新《排污许可管理办法》 |
来源:环评互联网 点击次数:531次 发布时间:2024/4/30 |
4月28日,生态环境部举行4月例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的主题是“深学笃行‘厦门实践’经验 全面推进重点海域综合治理和美丽海湾建设”。生态环境部海洋生态环境司副司长张志锋、中国海警局新闻发言人刘德军出席发布会,介绍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执法监管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宣传教育司司长裴晓菲主持。
新黄河记者:生态环境部4月初发布了新修订的《排污许可管理办法》,与之前的办法相比,新的办法做了哪些调整?
裴晓菲:谢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我来回答。 排污许可制度作为国家环境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的核心制度,是推动落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的重要手段。今年4月,生态环境部修订发布《排污许可管理办法》。与旧办法相比,新办法由原来七章68条修订为六章46条,删除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已明确规定内容以及一些过渡性条款,增加了排污登记管理、制度衔接、质量核查、重新申请、调整、主体责任、执行报告检查、信息公开等规定,从衔接《条例》、提升环境管理效能角度更新优化相关要求。总的来说,可以用三个“更加”来概括:
一是管理对象更加全面。一方面将量大面广的排污登记单位纳入管理范围;另一方面将大气、水、固废、噪声等多环境要素依法实行许可管理,规定其控制污染物排放要求,同时也规定了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的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土壤污染隐患排查、自行监测等要求。
二是审批流程更加规范。规定了排污许可证申请与审批程序,明确排污许可证首次申请、重新申请、变更等相关情形,完善延续、调整、撤销、注销、遗失补领等相关规定。
三是依证监管更加明确。排污许可证是企业的“排污身份证”,新办法强调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将排污许可证和排污登记信息纳入执法监管数据库,将排污许可执法检查纳入生态环境执法年度计划,加强对排污许可证记载事项的清单式执法检查,定期组织开展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落实情况的检查。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继续做好新办法的宣传解读,加强指导帮扶和跟踪监管,推进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服务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
·上一篇:省环境调查评估中心召开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 ·下一篇:速来围观!大熊猫幼崽为何频繁上树?专家揭 |
打印本篇文章 关闭窗口 |
官方微信二维码
地址:西安市新城区解放路25号深业大厦1幢2单元00625室
电话:029-87291685 13720553115
QQ:407799038
邮箱:hailanghuanbao@163.com
Copyright © 2016 西安海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 陕ICP备1401276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