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结论
1、项目概况
延长汇通风电有限公司远景延长雷赤无人值守示范风电场二期项目位于延安市东北约70km处的延长县雷赤乡。安装2200kW风力发电机20台和2000kW风力发电机3台,箱式变压器23台,集控中心(监控中心+110kV升压站)依托一期工程不新建。工程永久占地64432.5m2,临时占地89735.0m2,项目总投资为40299.40万元。
2、项目与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的符合性
风能是可再生清洁能源,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指导目录》的通知(发改能源[2005]2517号)中“风力发电”项目。符合《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陕西省“十二五”能源发展规划》、《陕西省“十二五”能源工业发展专项规划》及《延长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的要求。
3、选址可行性
本项目风电场选址位于延安市东北约70km处的延长县雷赤乡境内,为黄土塬和丘陵地貌,场地较为开阔,地势起伏不大,场址西有S201省道通过,对外交通较为便利。通过对风电场址内相关测风数据的统计分析可知:该风场风能资源较丰富,地广人稀,适宜建设风力发电场,具有较好的资源开发价值。
机组分散布置于周边山顶和山脊上,地势较为平坦,拟建场区内及周边区域未发现有活动性断裂通过,拟建场地内未发现滑坡、崩塌、泥石流等不良地质现象存在,场地稳定性好,适宜工程建设。所处区域无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出没,也不涉及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基本农田、防护林等敏感区域。施工营地及场地周边500m范围内无居民、学校等环境敏感点。评价认为该项目选址较合理。
因此从环保角度评价,认为本项目选址较合理。
4、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运营期
风电是清洁能源,项目建成投运后,工艺过程中无废气、生产废水产生。
①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风电场工程运营期间无生产废气排放。职工食堂油烟废气净化均依托一期工程已安装并使用的油烟净化装置进行处理并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②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职工生活、办公产生的生活污水,风电设备清洗及检修过程产生的油水混合物。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汇入经防渗处理的沉淀池储存,其中食堂排水通过隔油池处理后也排入场区化粪池。排入沉淀池的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非冬季节用于升压站及风电场地的绿化,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设备清洗、维修产生的含油废水排入事故油池暂存,定期外运至有资质的危险固体废弃物单位进行处置。
③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风电场运行期的噪声主要是风力发电机组运转时产生的噪声。预测可知:在距风机地面直线距离 350m 处噪声贡献值可衰减至声环境二类区域夜间标准值50dB。且风机布置在山梁上,而村庄位于低缓处,由于地势的阻隔,对噪声影响会产生一定的减缓作用,因此风机噪声基本不会对周边居民产生影响。
④光影影响评价结论
风力发电机组叶轮转动产生的闪烁及光影影响白天阳光照在风机旋转的叶片上会投射产生闪烁的光影,形成视觉污染。本工程风机产生光影影响的最大距离为258m。风机机座500m范围内无居民点分布。因此,风力发电机组叶轮转动产生的闪烁及光影影响对敏感点的影响较小。
⑤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区植被类型属典型干草原植被,以草地为主,工程建设主要影响为:占压地表植被,减少生物量;增加水土流失量;影响周边生态环境;对当地牧业生产造成一定影响。从占地类型分析,项目建设区占地类型以草地和道路用地为主,施工道路采用永临结合的方式,从而减小了对土地的占用,避免了对土地资源的浪费。施工结束后永久占地大部分为永久建筑物或硬化场地,不再产生水土流失;其余施工临时占地,对土地利用仅为短期影响,施工结束后可通过治理措施恢复其原有功能。建设前期优化线路与机位设计;尽量减少施工开挖面积和临时性占地;制定详细的植被恢复方案,及时进行植被恢复。在植被恢复措施中,以全面整地为基础,以种草、种树和自然恢复相结合的手段,以增加植被的覆盖面积。水土保持措施中,以增设浆砌石排水沟,临时装土袋挡墙,临时苫盖,洒水等措施为主。
运营期完善施工期未实施到位的植被保护措施及水土保持的工程措施,确保项目建设区内(除永久占地)植被覆盖率和成活率。设备维修过程中尽量减少植被清除和占压破坏,完成维修后需对植被破坏区进行及时修复,减缓生态影响和水土流失影响。
项目在方案优化的条件下,可以有效减轻对林木和林地的影响;在按照相关生态保护措施的条件下,可有效减缓植被、土地利用和土壤侵蚀影响。从生态环境影响角度分析,本项目可行。
5、总量控制结论
本工程基本无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产生的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淀池澄清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道路洒水降尘,实现综合利用。因此工程无需申请排污控制指标。
综上所述,拟建工程项目属于清洁能源项目,可大幅度降低煤炭资源的消耗,减少环境空气污染物的排放量,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我国能源、节能减排等的发展战略,符合当地发展规划。在落实好各项环保措施后可满足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等环保管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具有良好的环境、社会和经济效益。因此,该项目从环境保护而言建设可行。
6、评价总结论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要求,场址周围无环境制约因素,工程选址可行。在落实可研和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对周围环境影响小。从满足环境质量目标分析,工程建设可行。
二、建议与要求
1、建议
(1)切实落实工程可研、水保报告及环境影响评价中对于各类污染物提出的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制定环境保护管理计划,对于施工期及运营期的固体废物进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2)实行施工期环境监理制度,制定施工期环境监理计划,确保各项环保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的落实,最大程度地减少施工对生态的破坏;
(3)工程产生的、主变压器与风电设备维护检修或发生事故时的废油污、报废的变压器等属于危险废物,需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的有关要求收集,应设置符合要求的危险废物暂存间用于分类储存危险废物,并由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严格实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2、要求
(1)项目产生的废变压器应统一收集,并定期送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得外排;
(2)将检修废机油和变压器油暂时收集置于危废暂存间,定期送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得外排;
(3)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施工迹地进行恢复,恢复迹地原有土地功能。
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批复
一、项目概况
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延行审城环发【2019】29号《关于远景延长雷赤无人值守示范风电场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对本项目环评进行了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该项目位于延安市延长县雷池乡,本期拟安装23台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为50MW,一、二期公用的110kV升压站,升压站已在一期环评报告中评价,项目总投资379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46万元,占总投资的1.96%。本次环评不包括升压站的110KV输变线路出现部分。
二、建设项目在建设和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建设要充分重视生态保护工作,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植被恢复方案,在施工作业完成之后,及时进行植被恢复,种植适应当地自然条件的优势物种,防止水土流失。
(二)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施工废水和车辆冲洗废水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道路洒水降尘、堆土、水泥、沙石和石灰等原料应在库内存放或严密遮盖,建筑材料堆场和混凝土搅拌厂应设置挡风墙,运输车辆应处于密封状态。对堆料场、工程临时用地要及时覆土绿化,恢复植被。
(三)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对施工及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严格管理。
(四)强化施工人员环保意识。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尽量减小施工作业带宽度,严禁施工人员扰动周围的动植物。
(五)风机选址时,应保证居民、学校等环境敏感点258米以上,避免对敏感点造成光影影像。
三、项目建设应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定期向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报告环境监理情况,环境监理报告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
四、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工程建成后,按照规定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竣工验收。
五、你公司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公开环境信息的主体,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要求依法依规公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畅通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渠道,保障可能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公众环境权益。
六、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你公司应在接到本批复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送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延长分局备案,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环境监理报告函审意见
一、项目规模、组成和建设内容
项目主要工程组成一览表
工程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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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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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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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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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场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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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于北纬36°20'24.12"~36°26'38.90" ,东经110°14'59.64"~110°23'31.05"之间,规划面积 44.35k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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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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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装机容量 50MW,年上网电量10436.101 万 k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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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机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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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20 台 IEC IIIB 型风机,单台容量 2200kW;3 台 IEC IIIB 型风机,单台容量 2000k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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箱式变压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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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 23 台容量为 2400kVA 的箱式变压器,电压组合为 0.69k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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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kv升压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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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开关柜于一期工程已完成安装,本期新增 1 套 SVG(无功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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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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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电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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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力发电机组通过 2 回 35kV 集电线路接入雷赤一、二期共用的110kV 升压站,通过 1 回 110kV 线路送至延长 110kV 变接入系统,集电线路总长 54.62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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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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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场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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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设备运输可经公路引接,道路宽度可完全满足设备运输要求,大型设备通过该进场道路进入本风电场。不新建、改扩建进场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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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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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内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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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道路约 3.0km,扩建道路约 33.11km,场内道路施工期 、 运 行 期 统 一 按 照 路 基5.5m,路面 4.5m 设计,一次建成。路基铺设 25cm 厚 3:7灰土,路面为采用 20cm 砂砾石,每隔 200m 建设一个错车道,边沟采用 C25 混凝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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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用
工
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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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源及供水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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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场施工及运营期的生活用水采用水车从附近乡镇取水供给施工及生产期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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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及采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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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用电采用从一期升压站 10kV 备用变接引一条长约 3km 的线路至本期风电场施工区,并在施工区设置 1台 10kV/0.38kV 变压器,把10kV 电压降到 380/220V 电压等级。 采暖采用电暖气供热的方式,不设燃煤锅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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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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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一期 110kv升压站内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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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
保
工
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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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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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一期工程,本工程不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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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污水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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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一期工程,本工程不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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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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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本工程升压站内的生活管理区的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设施收集处理。废油污统一收集,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不外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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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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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用低噪声设备,风电机选用隔音防震型,变速齿轮箱为减噪型,叶片用减速叶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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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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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保护:优化风电机组位置,减少对植被的破坏。施工期进行环境监理,减少施工临时占地,避免对植物的破坏;对临时占地及时恢复,合理绿化,施工迹地进行生态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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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环境监理基本情况
2017年10月23日,延安三方环境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接受延长汇通风电有限公司委托,承担该项目环境监理工作。接受委托后,组建了建设项目环境监理项目部,开展现场环境监理工作。环境监理人员进场时,除集控中心以建设完成外,其他各单项工程正在施工。监理人员通过对项目环评文件、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等相关资料的研读,对照工程施工图纸设计与环评及批复要求的相符性,并通过对项目建设地及其周围环境特征巡查了解,查看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项目施工场地对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于2018年11月初编制完成了《延长汇通风电有限公司远景延长雷赤低风速无人值守示范风电场二期项目环境监理实施方案》,2018年2月11日,陕西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督管理站以陕环建函[2018]16号文对本实施方案出示了技术咨询意见的函。2019年5月编制完成《延长汇通风电有限公司远景延长雷赤低风速无人值守示范风电场二期项目环境监理报告》。
三、函审结论
环境监理报告编制基本规范,监理方法基本合理,现场资料收集较齐全,基本达到《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报告技术要求》的要求,按函审意见修改补充和完善相关建设内容后可作为项目环境竣工验收工作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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