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动态

联系我们

西安海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服务热线:
总经理:杨 工 13720553115
综合部:李 萍18792886360
咨询部:杨 工 13720553115
环评部:王 晨 18791042931
电 话: 029-87291685
地评部:王 博 13152022068
传真:029-87291685
QQ:407799038
企业邮箱:hailanghuanbao@163.com
地址:西安市新城区农机大厦(陕西省政府北门)四楼431室、432室、407室

您当前的位置:首 页 >> 项目动态 >> 行业动态
生态环境部发布8项环境监测标准
来源:生态环境部    点击次数:671次    发布时间:2024/1/2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现批准《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有机碳和元素碳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等8项标准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有机碳和元素碳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 1327-2023)

  二、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水溶性离子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 1328-2023)

  三、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无机元素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 1329-2023)

  四、固定污染源废气 氨和氯化氢的测定 便携式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法》(HJ 1330-2023)

  五、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式催化氧化-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HJ 1331-2023)

  六、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式气相色谱-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HJ 1332-2023)

  七、水质 全氟辛基磺酸和全氟辛酸及其盐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HJ 1333-2023)

  八、土壤和沉积物 全氟辛基磺酸和全氟辛酸及其盐类的 测定 同位素稀释/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HJ 1334-2023)

  以上标准自2024年7月1日起实施。

  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查询。


·上一篇:以美丽中国建设全面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
·下一篇:陕西省新增省控辐射环境监测点位完善监测网
打印本篇文章    关闭窗口

官方微信二维码

地址:西安市新城区解放路25号深业大厦1幢2单元00625室

电话:029-87291685  13720553115

QQ:407799038

邮箱:hailanghuanbao@163.com

本站使用翔轩网络有限公司 搭建

Copyright © 2016 西安海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 陕ICP备14012760号-1